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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察委員調查宜蘭農地政策報告出爐,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今天指出,農舍必須蓋在「臨界、臨路」作法,限制人民權利,法務部也認同,還呼籲農委會修法,另訂新規定。不過,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翻閱監察院報告後統整監察院的報告重點有3項,但沒有陳金德所指的那項,意指陳金德似乎有所誤解。

陳吉仲表示,解讀監察院報告重點主要有3大項,第一是農發條例第18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,也就是農委會制定農舍興建的資格、條件、程序、興建方式等,第二,農舍興建規範依農發條例第18條的規定,屬內政部及農委會職權。第三,監察院及法務部建議,目前關於農舍興建應臨路臨側的規定,在規範層級上尚有精進之空間,建議農委會會同內政部及法務部,將相關規定訂於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之內。

至於陳金德所述,監察院報告讓他「沉冤得雪」,宜蘭縣目前作法合理,會繼續走下去。陳吉仲表示,「我們解讀的報告重點是這樣」,意指陳金德似乎對監院報告有所誤解。

陳吉仲表示,農舍的主管機關是農委會與內政部,地方自治條例也不能逾越中央法規,監察院請農委會、行政院將農舍興建應臨路臨側的規定訂定的更加細緻,會尊照監察院意見辦理。
監察委員調查宜蘭農地政策報告出爐,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今天指出,農舍必須蓋在「臨界、臨路」作法,限制人民權利,法務部也認同,還呼籲農委會修法,另訂新規定。記者戴永華/攝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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